开空头支票诈骗嫌犯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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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3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9月7日讯(记者 康嵩 通讯员牛钢荣俐)借用他人资金成立公司后,又将100万元注册资金退还。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明知无资金保证的情况下,利用开具空头支票的手段,骗取另一家公司价值53万余元的钢材后,变卖得款8万元潜逃。9月6日,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康某系山东省平邑县人,2000年6月至8月期间,康某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多次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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