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官司赢得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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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0:11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 瓯法 本报讯机关单位成了被告后,以往常常是代理人或者律师出庭应诉,而日前,瓯海区水利局被一家铸造厂推上被告席时,该局局长王爱香出庭应诉。虽最终输了官司,但王局长说,这也是强化法制意识,督促和改善执法。
瓯海郭溪的一家铸造厂不服瓯海水利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将该局告上法庭。瓯海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庭审前进行调查取证,该局如实地通报了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开庭时,该局法制科全体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都到庭旁听。 经过审理后,瓯海法院一审判决该局行政行为违法。而该局也认为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在程序上有所欠缺,并发文撤消了该项具体行政行为。 现在,一些行政机关“一把手”碍于面子不出庭应诉的情况的确存在。对此,我市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让行政机关的“一把手”积极出庭应诉,是政府部门尊重法律权威,努力提高行政水平的体现,具有一定的社会进步意义。今后“一把手”出庭应诉应当被视为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不是成为新鲜事、稀奇事。贤群瓯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