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小学校长多次奸淫猥亵女童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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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3: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9月8日消息(记者叶飞)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小学校长多次奸淫、猥亵多名在校无知女童的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震斌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震斌1969年出生,中专文化,原任三明市三元区某小学校长。
三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震斌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他奸淫、猥亵不满14周年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他奸淫幼女多人多起,犯罪手段野蛮、残忍,犯罪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经审理查明,从2002年下半年起到今年4月间,郭震斌为了达到满足其性欲的目的,利用校长兼教师的身份,以体检、检查身体是否干净等为由,先后将8名在校女童叫到自己的单身宿舍内进行奸淫和猥亵,其中奸淫4人8起,猥亵4人4起。今年4月29号,一学生家长获悉了其女儿在学校被校长强暴的情况,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30号下午,郭震斌被依法传唤。经讯问,被千郭震斌供认了奸淫、猥亵多名在校女学生的犯罪事实。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