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买农宅不受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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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4:20 沈阳今报 | |||||||||
读者罗大庆先生:我花了两万多元钱,在沈阳郊区买了一处农房,和老伴在那里养鸡、种菜,过起了田园生活。然而,让我苦恼的是,这所房子至今不能办理合法过户手续,怎么办呢? 律师(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宝兰):按国家土地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
今报法律援助热线电话:22690767。律师在线接听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00—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