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过户房屋赠与无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4:20 沈阳今报 | |||||||||
读者王先生:我年老体弱,以前邻居一直无偿照顾我。我主动将私房赠与邻居,邻居拿了赠与协议之后却不再照顾我。我可不可以不把房子给他? 律师(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宝兰):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如果您只是将房屋赠与邻居并办理了公证,但双方在产生矛盾后,您与邻居间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话,该赠与无效,您还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