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50元欠薪残忍杀人 钟文富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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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14:2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日前,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钟文富仅仅为追讨50元欠薪而将被害人张某残忍杀害,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钟文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讨欠薪残忍杀人
2003年10月9日晚,梅县梅西镇某煤矿三楼宿舍传出激烈的争吵声,钟文富在家门口大声谩驾前来聊天的张某,叫张某将克扣的工钱还给他。而张某也不甘示弱,称自己根本没有克扣工钱,何来还钱的问题。在争吵中,双方都没有退让,此时,钟文富意欲冲进房间内打张某,张某赶紧将房门关闭,钟文富在大力踢门仍无法进去的情况下,气势汹汹地来到宿舍楼下的小卖部,看见老乡李某在喝啤酒,便也向店老板要了一瓶啤酒,边喝边向李某诉说张某的不对,扬言要杀死张某。 原以为钟文富只是讲讲气话,但随后发生的一幕让所有在场的人都为之震惊。 钟文富刚喝了两口啤酒,张某也来到了小卖部,钟文富再次恶语相向,两人又一次争吵起来。此时,失去理智的钟文富冲进小卖部,向店老板要菜刀,店老板极力阻止,钟文富将店老板推倒后,在厨房内找到一把菜刀冲向张某。看见情势紧急,在场的李某赶快报警,但此时钟文富已经将刀砍向张某的头部,没有任何防备的张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钟文富砍倒在地,当即倒在血泊之中,砍红眼的钟文富见张某倒下后,仍向其身上乱砍七刀,致张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钟文富将刀扔在小卖部附近的水沟边,慌慌张张回到家中叫老婆打电话回江西老家,告诉家人其杀了人要回老家躲避,随后乘汽车逃回老家。2004年3月19日,公安机关将逃至江西省南康市某矿场的钟文富抓获归案。 50元工钱惹来杀身祸 钟文富归案后,交待了杀人动机。其称案发当天他的小孩生病,急需用钱,这时想起了张某上月克扣其953元工钱未还,于是约张某前来家里聊天,但见面后,张某否认克扣工钱,于是气愤中起了杀机。 法院审理后查明,张某与钟文富同在梅县某煤矿场打工,张某系钟文富的带班班长,负责该班工资发放。同在一班的李某证实,张某欠钟文富2003年9月份的工资50元。因此,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文富无视国家法律,因小事而持凶器故意杀害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严惩,遂一审判决钟文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巢雁黄云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