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露天停车收费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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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2:56 新京报 | |||||||||
发改委同时要求机场停车楼及停车场明码标价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自9月8日起,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前露天停车场停车收费将实行新的标准(详见附表),待全市停车收费政策统一调整时制定正式停车收费标准。这是市发改委7日作出的批示。
发改委同时批示,停车楼收费标准仍执行现行规定,并要求首都机场公司在停车楼、一号航站楼前露天停车场出入口处明码标价。 一号航站楼前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 小型车 每半小时2.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大型车 每半小时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