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按期付款新房被卖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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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3:24 新京报 | |||||||||
客户双倍索赔未获法院支持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高志海周孟炎)客户交了房屋购买订金及部分房款后,房屋却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近日,李女士状告开发商索取双倍赔偿的要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2002年3月30日,李女士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购买认购书。双方约定同年4月16日和5月18日(含当日)前,分别支付10%房价款,逾期支付上述款项,视为放弃认购,开发商在无需通知李女士的情况下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 当年4月16日,李女士交纳了首付房款7.6万余元,但未能依约在5月18日前支付另外的10%房价款。2003年4月29日,开发商将房屋另售第三人。 今年2月6日,李女士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她说,2002年5月12日,她曾经去开发商那里交房款,工作人员称暂时无法签约,要她等通知。直至2003年5月,开发商一直回复她继续等待。但是今年1月12日,开发商通知她房屋已出售给第三方。 但是开发商表示,是李女士放弃认购,仅同意退还已付的订金及房款,不同意赔偿已支付房款(含订金)双倍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开发商退还李女士已付订金及房款并给付利息。李女士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