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局长:依法治林刻不容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5:2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9月8日电(实习生钱炜)“10年间,国家花了1100亿元保护天然林,至今却还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出台,我们应当加紧了!”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这样说道。他指出,当前我国林业已开始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两大林业基本法律亟待修改,一大批林业法律规章需要加以制定。
与会代表们指出,随着新时期林业定位和任务的变化,现行林业法律法规中的一些规定变得与当今的林业发展战略不相适应,严重束缚了林业产权制度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和发展。此外,林业分类经营思想在法律制度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实行相同的法律制度,在非公有制林业、大树移植和使用野生动植物等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上,法律规范还存在盲区和空白。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本着“以民为本”的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林业。目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加快修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快起草自然保护区法,力争在本届人大期间完成这3大林业基本法律的修改制订工作。天然林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以及100多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需尽快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