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楼顶 劝下轻生小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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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上午9时许,一个瘦弱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南糠市街的一居民院7楼顶。住户们定睛一看,他不就是卖水果的小贩胡朝军吗?他怎么上楼顶了?见他神情恍惚,居民们赶紧报警。 110、119很快赶到现场,他们一边上楼劝说,一边铺开气垫以防万一。只见胡一手抓着楼顶边缘的铁栏杆,一手拿着矿泉水瓶子,很快他就喝完了一瓶水,当民警将另一瓶水送去时,他警惕地坐到了平台的边缘,并示意民警退后。民警只好在距离他约5米的地方对话:
“他被打了,想不开!”南糠市街48号楼下一杂货店老板娘告诉记者,8月31日晚,她看见几个锦江区执法局合江亭中队的执法人员和胡朝军发生了争执。随后,执法人员将胡带上了车。第二天,就看见胡朝军满脸是伤地来到这里,说是要讨个说法,在胸口上还挂着一个牌子。其余一些居民也证实了这一说法。4小时救下轻生者 见到记者后,胡朝军主动要求记者将镜头和话筒对准他,但不准靠近。突然,他将手中的黑色提包扔给记者,称里面有重要证件,要记者帮他保管。记者乘机要他上来再谈,他摆摆手拒绝了。随后,他开始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的遭遇。 4个小时过去了,楼顶的气温越来越高,胡也显得越来越疲惫,最后竟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多名民警和记者赶紧上前,在苦苦劝说了近20分钟后,胡某终于起身翻过了楼顶护栏。随后,他被带到合江亭派出所,锦江区执法局合江亭中队的代表也赶了过来。胡提出,要锦江区执法局合江亭中队支付他7000元的损失,由于对方只答应赔偿医药费,最终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将等待派出所再次调解。本报记者袁丽雅实习记者 陈琰艳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