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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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7:30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9月7日上午,石狮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驻石某部数十位官兵在此旁听一起非法行医案件的审理过程。 据了解,江西人柴某在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情况下,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石狮市五星村、大仑村、东村、上浦村等地开设诊所,非法行医,并因此分别于2000年8月27日、2001年8月8日、2004年3月10日和5月24日共4次被石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被处以责令停
法庭上,柴某及其辩护人辩解称,柴某由于家庭贫困,一个儿子在部队服役8年,是处于无奈才走上非法行医之路,请求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柴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行医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宣判———依法判处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后,旁听的部队官兵纷纷表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以后一定要学法、守法,并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告知家属。(陈清真记者徐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