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消保委为人维权反被诉“侵权” 消费者娘家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25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田玲翠报道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9月6日市消保委接到了黄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上海大金科技有限公司诉该委员会“侵权”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这是自1986年以来,市消保委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第一次被企业推向法庭当被告。

      事由是:消费者陈小姐向销售商明确表示要购买上海大金空调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本“大金”牌空调,但销售商却向陈小姐推荐了上海大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大金阪本”牌空调,为此,今年7月
日立为中国全力以赴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史诗大作倾情放映 新浪点点通个性天气
29日至8月2日期间,市消保委向本市各大媒体发布了题为《商品傍“名牌”,选购要当心》的第8号《消费警示》,“由于经销商的推荐介绍存在故意混淆商品品牌的嫌疑,从而误导了消费者的选购”,提醒消费者注意。

      对此,原告上海大金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被告不负责任地作出‘消费警示’,极大地损害了原告的名誉,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将给原告的生产和经营造成极大损失。”

      收到《诉状》副本,市消保委明确表态:

      一、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是法律法规赋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一项法定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第一款、《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42条都有明确规定。

      二、消保委2004年第8号《消费警示》是针对此类消费投诉的处理情况发布的,其内容客观真实,毫无违法之处,目的是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消保委在积极应诉的同时,将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行自己的各项法定职能,始终不渝地做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第61届威尼斯电影节
北京将更换出租车车型
庆祝第20个教师节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周而复:往事回首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