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分了,夫妻情份也到头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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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9: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如果不是那400万元的奖金,方强(化名)现在也许妻子和女儿都在身边,一家3口平淡又幸福地过着小日子。但是,这一切只能是在梦中了…… 那年4月的一天,500万元突然降临到方强身上,乐坏了一大家子。巨财来得太快了,方强甚至还没来得及和爱妻刘芳(化名)商量,就对400万元的税后奖金作了处理:把150万元给了父母,用母亲的名义存到了银行;用130万元为自己和哥哥刘建在徐州市区各买了一套
怀有8个多月身孕的刘芳知道后非常生气,她悄悄地把丈夫名下的50万元转存到自己名下。7月初,在娘家人的劝说下,刘芳一纸诉状,把方强告上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确认40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事后,刘芳心里又有点后悔,觉得这样做似乎有点过分了。于是,双方自行协商,私下达成了协议:确认400万元奖金为夫妻共有;双方同意将刘芳手中的50万元交给刘芳父亲全权支配,将方强母亲名下的150万元转存刘芳名下。方强的母亲和哥哥还在协议上签了字。7月17日,法院裁定同意刘芳撤诉。 当法院的裁定书到家后,刘芳发现,方强涂改了协议,将“150万元转存方强名下”改为“50万元转存刘芳名下,其余100万元存入方强名下”。刘芳的心彻底冷了。7月25日,为这400万元,她再次将方强诉至徐州市中级法院。一周后,刘芳要求与其离婚。 半年后,铜山县法院判决:准其离婚,女儿由刘芳抚养,方强每月支付抚养费80元。接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00万元的奖金也作出了判决:被告方强购买彩票所得的奖金400万元属原、被告共同共有。判决生效后,刘芳申请法院执行并进行了财产分割。南京日报记者 倪艳 许琴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