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现役军官”骗财百万在上海被判刑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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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0:05 法制日报 | |||||||||
一假“现役军官”骗财百万在上海被判刑18年 新华网上海9月8日电(梁宗、杨金志)吉林省松原市无业人员江杰冒充现役军官,谎称自己是部队高级将领之子,先后在江苏、浙江、上海等地诈骗企业数百万元巨额钱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今年46岁的江杰曾因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他仍挖空心思诈骗钱财。2002年8月,江杰经人介绍结识了浙江乐清水泵厂的黄厂长。江谎称自己是一名现役军官,负责某部队的后勤工作,其父是海军某舰队的副司令员,可低价购得部队退役的报废油轮。江还当场出示了假军官证以及收购油船的虚假收据,致使黄深信不疑。同年10月9日,双方签订了购船协议,协议约定由江杰提供某舰队一艘1983年产的3000吨旧油轮,黄预先支付购船款130万元。协议签订后,黄以汇票、本票形式按协议如数支付给江杰。然而,黄厂长哪里想到,出售退役油船纯属子虚乌有,江已将这笔钱款用于还债。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2年5月至10月间,江还以“现役军人”和“部队首长之子”的身份,虚构“有低价汽油、柴油出售”的事实,先后骗得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胜欣工贸公司等4家企业购货款计358万元,得款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同年10月23日,江杰携部分赃款逃匿。2003年7月,江杰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签订虚假合同、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两罪并罚。鉴于江杰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其家属能退出部分赃款,法院从轻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