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严令年内清偿百亿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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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0:48 沈阳今报 | |||||||||
记者寇俊松今报讯昨天,记者从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在2003年以前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偿还完毕,同时努力做到今年的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 盯紧企业和包工头
辽宁省政府在会上提出,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包工头”,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格劳动用工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落实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所负的责任,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突出 辽宁省是国务院点名通报的7个清欠比例不到20%的省份之一。1至7月份,全省共偿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16.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偿还4.7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偿还6.4亿元,其他项目偿还5.5亿元,偿还率占拖欠总额的14.2%。 因此,辽宁清欠工程款任务艰巨。到2003年,全省累计拖欠企业的工程款总额为116.8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39.1亿元,占拖欠总额的33.5%;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42.7亿元,占拖欠项目总额的36.6%;其他项目拖欠34.9亿元,占拖欠总额的29.9%。 四法宝保证清欠 针对以上问题,辽宁省将抓紧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把清欠工作的目标,具体分解到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建设单位及每一个责任人,建立层层负责制,进而通过明确责任和强化追究有力推动清欠工作的开展; 二是集中整治制度:对本地区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定期集中综合整治,对未能按期偿付拖欠的进行专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三是投诉举报制度:建立通畅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四是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减少支付环节,降低建设成本,加强资金监管。沈阳今年将清欠23.7亿元 辽宁省今后一段时期清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今年清欠工程款数额要达到拖欠总额的69%以上,2005年基本完成清欠任务,2006年做好收尾工作。省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今年年底前全部清欠完毕;市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今年要清欠60%以上,2005年9月底前全部清欠完毕。 其中沈阳市将在今年清欠23.7亿元,2005年清欠13.82亿元,2006年清欠1.98亿元,彻底还清所欠工程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