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花甲老人退休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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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10:48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杜一鸣李禹 起因:工龄丢失27年 韩逢金,1961年参军,1966年转业到沈阳市绒织厂做机修工人,后来转到沈阳市农机铸造二厂,1987年单位放长假,1988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单位除名。以后的几年中韩逢金没有上班,在此期间原单位又和其他单位重组成立了沈阳市机油泵厂。2004年,韩逢金发现,自己42年的工龄被减掉了27年,这让韩逢金非常苦恼。 维权:四处奔波讨说法 去年韩逢金整60周岁,他找到原单位索要档案办理退休手续,单位领导说他已经被除名了,不给办理。而韩逢金认为在没有通知自己的情况下开除自己是不合法的。此后,韩逢金先后找到沈阳市劳动局、沈阳市档案局寻找解决办法,最终铁西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韩逢金胜诉,要求沈阳市机油泵厂出具其在厂期间的档案资料。 当韩逢金再次回单位索要档案时,没想到自己的档案只剩下一张空皮信封,简历、技术等级认定等材料全都没有。 求助:工友出面作证 在沈阳市档案局,韩逢金查到了由民政局出具的自己1966年转业到绒织厂的档案材料,他立刻拿着市档案局出具的证明和复印件赶往沈阳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说需要档案原始材料,而韩逢金目前拿不出原始材料。事情只能暂时搁浅。 无奈,韩逢金找到了原绒织厂的老工友,两名工友非常同情他,说他们随时可以出具证明。 昨天上午,韩逢金又赶往沈阳市劳动局进行年限认定,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星期五局里要安排专人对类似丢档案者进行工作年限认定。 律师:单位应负责补办 辽宁通运律师事务所的朱旭琴律师说:“韩逢金老人档案被其所在单位丢失,应由该单位负责办理补办事宜。如果用工单位无法办理档案证明,应由其承担丢失档案的相应法律责任,韩逢金老人的退休养老保险金应该按参加工作的实际工龄计算。” 劳动局法规处王处长说:“档案丢失无法办理退休的问题,应该咨询养老保险处,国家并没有具体条文明确规定如何解决个人档案丢失问题。” 沈阳市档案局法制处一位姓翟的工作人员说:“对所管理的个人档案丢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法规,沈阳市也没有相关规定。” 如果您也有类似因为丢失档案而影响工龄认定的经历,或您对此有何看法,请拨打热线电话:2284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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