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用打火机烧开水烫等虐待6岁女童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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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0:0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引起广泛关注的大兴6岁女童娇娇被养父母虐待案昨天在大兴法院宣判。因犯故意伤害罪,娇娇养母岳富英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其养父崔进禄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昨日上午9点30分,岳富英和崔进禄被带进法庭。法官宣读了判决书,判决书认定岳、崔二人多次用痒痒挠、皮带等物对娇娇进行殴打,用打火机、开水烧烫等手段伤害娇娇,
宣判后,岳富英说,她应该接受处罚,但该判决对她而言过重。因此,她表示将继续上诉。谈到过去对娇娇的所作所为,岳富英再次落泪。 对于法院判决,崔进禄称自己现在很混乱,也认为判决有些重,但是否上诉还不能决定。“我年纪也大了,也不可能有孩子了。”崔进禄告诉记者,他仍认为娇娇是他的孩子,出狱后如果娇娇愿意,他希望能继续抚养娇娇。崔进禄说,娇娇户口还在他这儿,他相信娇娇会同意和他一起生活的。 娇娇现在的养父(以前的三姑父)何兴如说:“娇娇现在很听话,学习成绩还不错,如果他们不虐待她,孩子会更聪明。”何兴如表示,尽管家庭比较困难,但大兴妇联和法院把娇娇交给他抚养,他一定要把孩子养大成人。如果崔进禄想要孩子,既要法律上准许,也要对他家有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