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多涉农纳税户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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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1:25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今年初,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增值税免征的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国税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33户涉农纳税户享受了该优惠政策,年免征增值税额45.56万元。 政策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低于5000元可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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