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大奔杀手”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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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2:33 新京报 | |||||||||
三人共杀死六司机并撞死一民警,制造轰动全国的系列抢车杀人案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高志海)昨日上午,二中院执行了北京市高院签署的一项死刑令,三名冒充警察专抢奔驰车、杀害六名司机、撞死一名民警的“大奔杀手”被执行死刑。
2001年7月11日15时许,李小平、王青海和程龙三人来到朝阳区汇园公寓南侧停车场,冒充警察、持枪威胁,将29岁的司机胡某及其所驾的奔驰牌S280型轿车劫持。在前往大庆销赃途中,程龙用随身携带的电线将胡某勒死。 此后,三人又采取或尾随别车或强行上车的方法,在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间,先后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劫持4辆奔驰牌轿车和1辆奥迪牌轿车。在将所劫车辆开往大庆市途中,程龙用电线将5名被害人勒死。 据统计,三人所抢车辆共计价值人民币590余万元。 去年6月,李小平被捕,王青海、程龙携20万元驾车逃离藏匿地。6月19日晚,他们被吉林双辽市警方发现,在追捕中,二人驾车冲向堵截的警车,导致车内的民警贾晓岩当场牺牲。 今年4月8日,经二中院一审宣判三人被判死刑。 死刑是在昨日上午执行的。上午,李小平穿上了一件红色的T恤衫,在警察的押赴下走出了关押的住所。 在此前,三人被安排与家属见了最后一面。在与亲人见面的时候,李小平安慰亲人不要伤心,好好替他照顾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