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原一副主任涉嫌受贿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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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2:33 新京报 | |||||||||
检方指控其受贿60万,一中院已立案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李欣悦)昨天,有媒体报道原央视文艺中心副主任冯骥因涉嫌受贿被诉后引起关注。记者就此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市一中院求证确认,该案确已于9月初起诉至市一中院。一中院已经立案,并指定刑二庭择日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冯骥的罪名是受贿罪,数额60万元。
检方指控称,1998年11月至1999年7月间,冯骥利用担任央视文艺中心影视部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影视部收购黑龙江电视艺术家协会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滴血年华》版权过程中,接受该协会赵光远及该剧导演赵为恒之妻毛丽的请托,为收购该剧版权提供帮助,收受该剧投资方黑龙江路神集团总裁贾德君贿赂款10万元。 2001年5月至2002年7月,冯骥建议央视文艺中心与海南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海韵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室分别合作拍摄、收购电视连续剧《父亲》、《大哥》,并为《大哥》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提供帮助。事后,冯骥收受海韵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室主任王栋贿赂款50万元。 王栋也因涉嫌行贿同时被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