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夫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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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3:46 北京晨报 | |||||||||
妻子施虐多,判得比丈夫重 晨报讯 首席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王娜李秀琴昨天,虐待6岁女童娇娇的崔进禄、岳富英夫妇被大兴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一年和一年零六个月。据了解,岳富英判得比其丈夫重一些,是因为她曾比丈夫崔进禄更多地虐待了娇娇。 被告人岳富英自称于1998年1月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公共厕所内捡到一女婴并带回老家抚养,取名娇娇化名。2003年春节后,岳富英将娇娇接到在大兴区黄村镇一租住的平房内
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间,崔进禄、岳富英夫妇二人对娇娇多次用痒痒挠、皮带等物进行殴打、烫及捆绑,致娇娇面部、四肢、躯干部多发软组织挫伤,背部、双足烫伤。2004年5月7日,群众发现一个双手被绑在背后的女孩被锁在一间出租房内,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民警将女孩娇娇解救出来。法院经审理认为,崔、岳二人虐待娇娇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