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急居民擅改危房建设部门认为:此举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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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0:54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市民热线接到家住南长街的居民反映,附近有户人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危房改造。举报者称,改造前,该户居民虽然征得邻居的书面同意,施工中没有原拆原建,超出了原房屋的宽度。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户居民家门口堆着砖头、黄砂,穿过狭长的走廊,是幢快建到两层楼高的房子,几名建筑工正在施工。举报者说,8月底这户人家找到两边的邻居,说自家的
在施工现场,住户陆女士说,自家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由于墙边树木的树根、树干伸入墙体,导致墙壁多处开裂、变形,造成安全隐患。进行改造时,房子原来是多大,改造后还是多大。在二楼一间卧室里,记者看到一堵墙面有多条几十厘米长的裂缝,还鼓起了一个“包”。陆女士出示了今年7月7日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出具的危房鉴定,鉴定称,该户北面两房间危险性为D级,确定为危房。陆女士说,由于房子实在危险,得尽快改造,家人一边办理审批手续,一边请人施工,这也是没办法。 从南长区建设局获悉,不经审批擅改危房的行为,属违法建房。危房改造必须先由房管部门鉴定,然后户主带着土地证、房产证、危房鉴定证书、邻居同意改造的书面材料,到建设局审批后,按照原长、原高、原宽进行原拆原建。举报者可以和当地行政执法局联系,进行调查。 (汤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