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从行政许可入手提高服务效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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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0:5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黄颖)记者昨天从市环保部门获悉,自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汕头市环保局把服务效能建设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依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使各种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平均比原来缩短一半以上。 行政许可法是解决行政审批制度中长期存在的审批项目过多过滥、程序繁琐、责权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的得力武器。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作为一个承担了近10项环保行政
据了解,根据许可法规定,市环保局对2项地方性法规和1项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环境行政许可事项提出了清理意见,废止了1项行政措施,收回了原委托事业单位办理的建筑施工噪声临时许可。修改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核准、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许可事项的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实行服务承诺、全程公开、首问责任、二次终结等便民制度,在国家规定的审批时限内,依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办事时限比原来缩短了一半以上。 为落实群众知情,更好监督行政效能,市环保局在办公场所和公众网站公开环保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网上申请文书、示范文本下载、群众评议、排污收费公示和查询。对于建设项目审批这一群众关注的热点,在规范行政严把审批关的同时,对审批结果和验收情况一律公示,实行“阳光作业”,提供群众监督渠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