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水泥杆倒塌砸伤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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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1:0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于忠虎)校园内用来架葡萄的水泥杆倒塌砸伤了小学生,造成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为孩子高昂的医疗费,家长、学校双方各执一词,至今已3个多月时间,龙龙(化名)的医疗费还没着落。 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17日中午。据已出院的泾阳县三渠镇由白村汉堤小学龙龙回忆,当天他和一位同学提前到校,在操场葡萄架旁边玩,突然水泥杆倒了,随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
龙龙一只眼旁被戳了个洞,右后脑塌陷进去一大块,经泾阳县医院和西安交大一附院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龙龙住院21天,医疗费22000余元。除保险公司理赔了11000余元外,其他医疗费没有着落。 在龙龙的受伤责任认定上,龙龙的父母和学校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他们的依据都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认为第13条规定比较适用:“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龙龙的家长承认孩子是中午放学后提前到校的。其次,根据第9条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的,学校应负责任。”家长认为,学校操场边葡萄架的水泥杆已有10年历史,随便靠着都能倒,可见其存在着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双方就此已经争执了3个多月时间,到现在,龙龙的父母仍在焦急地等待着镇教育组的最终裁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