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在押犯再造血案 看守所长被判刑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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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1:08 东方网 | ||||||||||
东方网9月11日消息:四川省西充县一在押犯让人不可思议地再次驾车肇事,使2人命丧黄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撤销了西充县人民法院对看守所长敬树伦的无罪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敬树伦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西充县多扶镇个体司机李进杰,1999年8月31日晨,驾驶客车翻于20米高的崖下,造成车内旅客当场死亡6人、重伤1人、轻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后被当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其重伤投牢拒收,遂留西充县看守所服刑。然而让人想象不到,2003年6月8日,在押犯李进杰又驾驶一辆中型货
西充县检察院侦查查明:李进杰巧通关节,办理续保手续时,看守所在未经认真核查,也没有同李进杰本人见面的情况下,仅凭虚假证明,便办理了续保手续。作为所长的敬树伦未认真核查,便签署了“情况属实,建议续保1年”的意见。处于脱管失控状态的李进杰,重新办理了身份证和驾驶执照,重新开车营运。 看守所长敬树伦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已续保期满的罪犯李进杰及时收监,致李进杰续保期满后脱管失控而再次犯罪,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然而,西充县检察院以敬树伦涉嫌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县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04年5月24日却作出了无罪判决。对此,西充县检察院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近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了西充县人民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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