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楼顶建庙宇烧香拜佛 违法建筑还有房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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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4:48 重庆商报 | |||||||||
开发商在一幢12层商住楼的楼顶上建了一座庙宇,天天烧香拜佛。而这座建在南岸区海棠溪金龙港湾5单元屋顶上的庙宇竟然还从房管部门获得了房屋产权证。市规划局南岸区分局昨日表示,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房屋建设结构在顶楼上建庙宇,是违法的。 红色庙宇赫然立楼顶
据金龙港湾业主委员会主任陈禄惠介绍,开发商张代平同时也是金龙港湾5单元12楼的业主。2000年入住后不久,张某开始在屋顶修建了这座红色的木质庙宇和一个玻璃房子,并在11楼和12楼之间修了铁门,一把铁锁锁住了兼通行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惟一通道。记者昨日欲上楼采访就不能进入。 记者在7单元屋顶上看见,5单元屋顶上赫然立着一座古色古香的朱红色调的庙宇,庙宇相对的墙体上,镌刻着一个大大的红色佛字,庙宇前香桌上供着的香炉燃着几炷香,烟雾缭绕。张的母亲正在烧纸,风一吹,一些还未燃尽的纸随风而起。陈禄惠称,她天天都要烧香烧纸拜佛,居民们都非常担心引起火灾。 庙宇竟然有房产证 今年3月,金龙港湾业主委员会向市规划局南岸区分局举报此违章建筑。6月22日,南岸区规划分局回复说,楼顶玻璃房属于违法建筑将限期拆除,但庙宇有房产证,是合法建筑。众业主不服,搭建在同一个平台上的建筑物,为什么一个违法,一个合法? 记者昨日在南岸区房屋管理局查询得知,该庙宇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为住宅。房管局产权科冯主任说,房管局签发产权证,所根据的是规划部门的图纸,除了图纸有问题,一般不去现场检查。该小区规划为14楼,而5单元只建了12楼,所以12楼屋顶上的建筑物在规划范围之内,并没有违规。记者欲从重庆市规划局南岸区分局查阅该楼的规划图纸,被拒绝了。 庙宇申请住宅产权证违法 但房管局产权科冯主任称,规划图纸上肯定是住宅而并非庙宇,否则产权证上就应该是登记为庙宇了。如果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房屋建设结构建成庙宇,是违法的。市规划局南岸区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开发商不按照规划图纸施工,并借用住宅之名给庙宇申请产权证是违法的。 (记者 金蓉 汪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