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19年方知女儿非亲生 父向前妻怒讨精神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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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8:56 东方网 | ||||||||||
东方网9月11日消息:近日北京石景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奇”的索赔案,居民王建文发现抚养了19年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为此起诉前妻李霞,要求支付抚养费两万元,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两万元,并要求女儿从家中搬出去。 1984年,王建文与李霞相识恋爱并开始同居。1985年4月李霞生下一个女儿,1987年王建文与李霞正式登记结婚,10年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王永霞一直和父亲王建文在爷爷、奶奶家
同时,王建文的母亲也对孙女提起诉讼,她说由于巨大的精神压力,已经无法和孙女王永霞共同居住,她要求王永霞从家中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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