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海洛因一个死缓俩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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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9:4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龚达高纯刑壹记者宗一多)9月9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陈光宝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案的另二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3年7月下旬,陈光宝从珠海市携带海洛因50克来宁,殷世兵在南京火车站接陈光宝,陈将50克海洛因卖给殷世兵,得款人民币1万元。殷世兵陆续将这批毒品送至钱国军,钱
2003年8月下旬以及9月上旬,殷世兵与陈光宝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后,指使潘兴凤两次前去珠海,从陈光宝处一共提得海洛因250克。殷世兵将两次购货款人民币33000元交给陈光宝,其后殷世兵将海洛因陆续卖给钱国军。 2003年9月下旬,由殷与陈联系后,指使潘兴凤带人民币1万元现金前去珠海,从陈光宝处提得毒品海洛因260克,殷世兵将剩余购货款3万元汇给陈光宝。殷世兵将其中20克送给钱国军,钱称质量不好,不好卖。殷世兵于10月4日将剩余海洛因带到珠海,要求换货但未果,殷世兵就将剩余海洛因还给陈光宝。随后,陈光宝又卖给殷世兵100克海洛因,殷世兵交了15000元,殷返宁后将海洛因陆续卖给钱国军。 2003年10月13日,殷与陈联系后,指使潘兴凤飞往珠海,从陈光宝处提得海洛因190克,殷世兵将购货款人民币10000元于2003年10月21日汇入陈光宝工商银行账户中,另18000元现金由潘兴凤于10月26日去珠海时交给陈光宝。殷世兵将海洛因陆续卖给钱国军。 2003年10月26日,殷与陈联系后,指使潘兴凤前去珠海,从陈光宝处提得海洛因300克后乘车返宁,在浦口区浦珠路泰山新村下车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海洛因含量为7.5%%。 市法院刑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光宝、殷世兵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进行贩卖、运输,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潘兴凤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进行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钱国军另案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