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窑:血染的黑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2:3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记者调查奉节非法小煤窑 8月30日,47岁的周德银伤愈出院,去看望自己的老表颜帮云———他已变成高高的花林山上的一座新坟。 5月14日清晨,天还没有大亮,家住奉节县天池乡花林村9组的颜帮云与其弟颜帮辉、
在岩石下面,人们发现了血肉模糊的颜帮云。 这只是事故频频的奉节非法小煤矿中的一例。 小煤矿惨剧频发 最惨痛的事故发生在2001年9月18日。这天,前进乡前进村非法小煤矿水马门煤矿的10多名民工正在矿内作业,老板李客权却组织人员在作业区外放炮。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当场炸死7人,伤6人。老板逃逸。 煤管局认为,发生这些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三:一、这里的非法小煤矿数量多,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多为独眼井开采,没有形成通风系统;二、非法矿主利欲熏心,不重视矿工生命安全,不懂安全知识,而矿工也没有经过必要的培训,违章蛮干;三、矿井没有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发生事故时不知所措。 奉节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隐瞒不报使政府手中的数据并不准确。“本来就是非法生产,非法小煤矿发生伤亡事故后,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进行报告,往往向死者家属多赔点钱、偷偷将尸体运走了事。因此,政府能够掌握的非法小煤矿伤亡事故,仅是冰山之一角。”而记者在前面写到的非法矿主颜帮云之死,同样不在奉节县政府的统计之列。 暴利催生小煤矿 “一年365天,我们几乎天天在外面关闭非法小煤矿。”奉节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一位执法队员说,这些小煤窑你前脚炸毁才走,他后脚掏洞又开,越打越多。 奉节境内的每个乡镇地下几乎都有煤。作为全国一百个重点产煤县,奉节已探明煤炭储量为1.5亿吨,有合法煤矿企业203家,年产原煤超过300万吨,年上缴税费5000多万元(在当地财政收入所占比例超过40%),从业人员10万人,是当地支柱产业。 “没有比煤炭更赚钱的行业”,这是当地一些煤炭经营者的口头禅。由于煤价飞涨,合法有证矿的吨煤利润由原来的一二十元上升到现在的100多元,增加了10倍。 那些不向国家缴纳任何费用的非法无证矿,利润更是惊人———仅一个“袖珍”煤窑,用石头封上洞口,在里面呆上一晚偷挖出一车煤,就可获利四五千元。所以,即使煤层只有不到20厘米厚,小煤窑老板也要让工人把它抠出来。 煤炭让当地一些人一夜暴富———雇凶砍杀县林业局局长罗启辉的刘斌,就是这样的暴发户。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非法小煤矿遍地开花。 根据今年5月各乡镇上报汇总的数字,奉节全县共有非法小煤矿875口———这相当于合法煤矿总数的4.31倍。而多位业内人士肯定地向记者表示,实际数字“至少在1000口以上”,而且“每天都在增加”。 在被挖煤挖得千疮百孔的大树镇蓝靛村水田坝,全村共有23个煤矿,其中只有2个拥有手续的合法矿。 私煤“保护伞” “丁家湾共有煤矿26家,全是无证的非法小煤矿。”奉节县草堂煤矿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称,这些小煤矿全是在他们公司的开采范围之内,蚕食着他们的煤炭资源。 但对于紧紧粘在自己“身体”上的26个“吸血鬼”,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却无奈地称,“我们对它们没办法。”他透露,这些矿大都与一些干部有关。 大树镇蓝靛村委负责人一样不敢检举这些矿。一位村干部私下向记者透露说:这些矿的矿主在“上边”都有关系,有的干部还占有股份。在蓝靛村蓝靛煤矿(合法矿),记者看到,一非法小煤矿开采洞口距离该矿办公室不足50米,该矿负责人照样对此熟视无睹。他称“管不了”。 知情人称,非法小煤矿谋取的是暴利,一些矿主为了找到“靠山”,千方百计请地方官员入股或向他们行贿。在巨大的诱惑面前,有些人不用冒多大的风险,就可在口袋里装满“黑金”。这在当地形成了一种奇观:一些合法煤矿不得不与非法小煤窑“和平共处”。本版文图/本报记者刘虎 新闻提要 今年以来,我市非法小煤矿已发生的7起死亡事故(共死亡11人)中,奉节县“独占鳌头”:发生6起,死亡10人(其中包括一起死亡3人的重大事故)。上月,市政府有关方面发出通报,对奉节县提出严厉批评。 因非法小煤窑被执法者炸毁,个人财富高达1500万元的矿主刘斌,雇凶砍杀县林业局长罗启辉,上月刚刚落入法网。刘斌是当地为了发财不惜一切的矿主的代表。 由于煤价持续走高和打击不力,奉节全境非法小煤矿呈爆发之势。越来越多的人正鼓着血红的眼睛,加入到这个行列。打击非法开采遏制安全事故 今年8月,鉴于各产煤区县非法煤炭开采的严峻形势,市政府责令奉节等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紧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遏制煤矿安全事故。 市政府要求这些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由区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对辖区内煤炭开采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开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矿井矿主追究刑事责任,对其它非法矿井予以彻底炸毁并追究责任;严厉查处责任人,对制止私挖乱采不力的乡镇领导予以追究,对为非法矿井提供供电和火工产品的责任人要从严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