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割患者乳房医院赔了九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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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5:1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康乐)冯女士在因为左乳腺肿块疼痛住院时,医院在没有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的情况下,误切了冯女士的左侧乳房。后经市医学会的鉴定,冯女士的病例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在医院。昨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医院给付冯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其医疗、残疾生活补助等各种费用共计9.4万余元。 1999年7月19日,冯女士因左腋淋巴结肿大到某医院住院治疗。两天后,医院为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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