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打“小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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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4:0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李晓峰记者王兰)玻璃被砸碎的一瞬间,黄某认准了对方是“小偷”,便毫不客气地下了狠手,没想到判断失误了。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获悉,黄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据介绍,今年61岁的陈老汉家住千山区宋三镇。今年1月25日晚7时,他酒后一路三晃走出了家门,当他走到同村一住户附近时,借着酒劲捡起一块石头朝这家玻璃砸去,而正在
黄某认定有小偷,随手抄起一个炉钩子冲出门去,举起炉钩子将黑影打倒,后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陈老汉的右臂及右肾、脊梁损伤均为轻伤。事后,黄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但黄某认为自己很“屈”,多次辩解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法院在调查后认为,虽然陈老汉有错在先,但其行为并没给对方造成威胁,且黄某在对陈老汉“袭击”时,陈老汉始终没还手,因此黄某的辩解并没有事实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