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人欲跳楼获救方知有误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6:3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实习生 张倩 见习记者 隋妍记者于殿奎)昨天,一男子站在市法院二楼阳台上欲跳楼自杀,在法警和消防民警的共同救助下,该男子安然无恙。 据了解,该男子叫杜国生,五常人,因与当地保险公司产生合同纠纷,上诉至哈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市法院有关人士介绍,此案于9月10日刚刚转来,由于该男子不了解法院案件的受理程序,昨天当他跑到市法院询问此案进展情况时,产生误会,9时许,该男子跑到市法院二楼阶梯的阳台上欲跳楼,消防中队动力支队闻讯赶到,架云梯将其救下。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其解释了案件的受理程序,解开他心中的疑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