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购房合同不便办“两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8:0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唐凤灵实习生黎玉娟文雯)昨天,沙坪坝西物市场商贸小区的业主向记者投诉,称他们买到无法办证的“黑房子”只有干瞪眼,因为合同约定通过竣工验收即可交房,可办“两证”却必须通过综合验收。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我市80%的购房合同都存在同样的隐患。 住了两年无法办两证
“你看嘛,房子都旧了,我们百余业主的国土证和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小区业主黄先生说,房子是在2000年底买的,2002年底交房,却迟迟不见“两证”。后来他们打听得知,小区尽管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没通过综合验收,根本无法办“两证”。 2003年底,黄先生把开发商告到沙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直到通过综合验收为止。法院却认为,合同上约定房子通过“竣工验收”即可交房,开发商没有违反合同,从而驳回了黄的请求。 八成购房合同有隐患 与黄先生一样忽视合同隐患的市民还有很多。昨天,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钟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大多使用市房管局统一制作的格式合同,合同上“交房条件”一条中均有“通过综合验收”的选项,只是大部分开发商在签合同时都有意回避这一项,取而代之以“通过竣工验收”。据钟先生粗略估计,来登记的合同中,这样签约的占80%。 重庆市中豪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陈伟认为,签订这样的合同对业主很不利——很多业主在签合同时并不明白,竣工验收只表明房屋按设计方案完工了,而通过综合验收才是办理“两证”的必要条件。陈表示,购房者签合同时最好以“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验收合格”为交房条件。(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