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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身绑炸药大闹法庭者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8: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南宁9月13日专电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日前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绑炸药大闹法庭的犯罪嫌疑人黄明有期徒刑3年。

  黄明系广西德保县农民,现年31岁。2000年11月,在亲戚的介绍下,与那坡县农某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经常打闹。今年5月,农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那坡县人民法院下毕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黄明离婚。6月14日,下毕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开庭期间,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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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发现黄明擅自跑到休息间写遗书,其两手和两脚均有电线与上身连结,而且拒绝搜查上身。审判员怀疑黄明可能在身上藏匿炸药,便一边吩咐旁听人员到派出所报案,一边与其他人抓住他的双手。警方迅速赶到,将黄明带到一个废弃球场,责令黄明解除身上的爆炸装置,遭到黄明的拒绝,黄明还紧抓电线两头威胁要自杀。经耐心说服教育,黄明才被迫卸下身上的爆炸物品。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明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已构成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并扬言随时引爆,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蒋桂斌林荣先)

  (来源:合肥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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