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打架主人出手 法院调解握手言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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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8:4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王秋爽通讯员刘金蕊)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两位宠物主人因所养小狗打架而发生争执进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年过五旬、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王女士(化名)养的一条宠物狗活泼可爱,为她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乐趣,二者的感情也日益深厚小狗完全成了她的心肝宝贝。
一天傍晚,王女士按照习惯,外出遛狗。无独有偶,住在附近的小青年杨某(化名)也带着自己心爱的那条体态强壮的大狗出来遛遛。不知为何,两条狗狭路相逢,你叫一声,我吼一下,杨某的那条大狗最后干脆狠狠地咬了王女士的小狗一口。这下王女士急了,一边心疼地查看小狗的伤势,一边和杨某理论起来。两人随即发生了激烈口角。年轻气盛的杨某最后还动手打了人。后经医院诊断,王女士右眼钝挫伤、右眼睑皮下淤血、右角膜擦伤,头外伤,头皮血肿,双肘软组织伤。而更惨的是,在二人争执期间,那条小狗也不知所踪了。 如此欺人太甚,王女士说什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了法院,希望借助法律为自己讨个公道。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本着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经过法官严肃的批评教育,杨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庭上满含悔恨的泪水,对王女士说道:“阿姨,真是对不起,我年轻不懂事,动手打人很不对。虽然我现在暂时没有经济来源,但无论如何我都会把这医药费还给您的。请您一定要原谅我的年少无知与冲动。”王女士也被他的诚心道歉所感动,宽容地说道:“我这么大岁数挨你一个大小伙子的打真是委屈,但事情发生了,你知道错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我原谅你了。你啊,也要吸取这件事的教训,以后遇事要冷静,讲道德。”最后,她还在赔偿数额上也作出了让步。 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杨某赔偿原告王女士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800元,这事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