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东洋之花侵犯肖像权张柏芝案昨在肥再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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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9:5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郜征)昨日,香港艺人张柏芝状告珠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侵犯其肖像权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此案第一次开庭庭审中,被告代理人仍然坚持第一次庭审时的观点,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是在今年6月4日,在那次庭审中,张柏芝的代理人出具了从市场上购买的两套贴有张柏芝肖像的东洋之花沐浴露产品,诉称2003年11月,他们在合肥一购物广场发现粘贴有张柏芝
两被告的代理人认为,此前北京市高院已经受理和宣判了同样案件,合肥中院再次审理此案属于一案二告。同时张柏芝提出的赔偿金额是“狮子大开口”,不符合实际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