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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外贸法》降低外贸经营权门槛 个体工商户反应平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0:14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向辉)新《外贸法》降低了外贸经营权门槛,首次允许个人从事进出口贸易。不过,据记者了解,新外贸法实施两个多月来,人们所预计的个人踊跃申报外贸经营权的局面并没有出现。记者在与一些个体工商户和业内人士接触后发现,个体工商户做“洋生意”面临多道“门槛”,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让个体工商户们望“洋”兴叹,也使个体工商户对参与外贸生意反应冷淡。目前,我市个体户从事外贸仍几乎是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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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外贸法》在外贸经营者的范围上进行了重大修改,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登记后,均可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这为个人经营外贸松了绑。既然如此,为何我市至今仍少有个人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的备案登记?在龙湖区从事外贸行业多年的柯先生认为,这个情况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个体工商户从事外贸经营要承担无限责任,具较大风险,相比之下,他们宁愿注册一家公司,以外贸公司的形式从事外贸经营活动,承担有限责任;另一方面,从事外贸经营不仅需一定成本,还要有客户群和相应渠道,从事外贸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一定素质并形成固定的对外商业渠道和合作伙伴,仍需要一个过程,因此个体户们对此心存顾虑。据透露,目前汕头做外贸业务的个人,一般都挂靠在公司的名下,一种是为国际客户和国内厂家牵线搭桥,提供国际贸易的中介服务;另一种是个人具体操作订单,聘请外贸代理做进出口业务。如果个人申请外贸经营权,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压力相对较大。对于外贸生意来说,100万元属于“小单子”了,规模小的单子即使找到生产厂家,在价格竞争上也没优势。一旦发生资金周转问题,很可能导致失败。

  人才问题也成了想从事外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心病。一位做编织品的个体工商户表示,以前产品都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在新《外贸法》出台后,她决定把代理费省下来,但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做外贸经营需要一批懂报关、核销、报检等程序的专业人才,引进这样的人才要花不小的成本。在龙湖区某部门长期与外贸企业打交道的蔡先生也认为,外贸经营的专业门槛使专业人才显得极为重要,凡是外贸做得好的,都是有专业人才的企业。

  上述的这些“门槛”,使众多想做“洋生意”的个体工商户相当谨慎。业内人士认为,外贸生意与国内生意相比,存在着资金周转快、利润大、投入少等优势,尤其是在服装、玩具等领域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如何帮助个体工商户开拓市场、交流资讯、组织培训等,搭建起“出洋”做生意的平台,对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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