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杀人 敲诈勒索 9人犯罪团伙沧州“玩儿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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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1:4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丁力辛记者栗占勇)9月14日,记者从省政法委获悉,王华锋、刘同启等绑架、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包庇、窝藏一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将罪大恶极的王华锋、刘同启处决。高放、朱洪远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高全民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王华锋团伙的9名成员均系任丘市人。2002年11月14日晚,王华锋、高放二人将任丘市一16岁的网民王某绑架,向王某父母电话勒索现金20万元,并将王某杀害。 2002年春节后,被告人王华锋与刘同启、朱某等人将两名献县男子骗至一水泥预制板厂内的一铁皮房里,用铁锤砸、菜刀砍等手段将两名男子杀害。之后,王华锋、刘同启又将两名被害人的双耳及手指割下,将尸体埋在水泥预制板厂院内。 2002年6月16日晚,王华锋、高国强将献县两名被害人的部分手指及一封恐吓信投放到任丘市某村李某院内,敲诈现金1万元未遂。 2002年6月25日,任丘市某村刘某之子被人绑架,刘某找到被告人高放让其帮忙打听消息,高放、王华锋竟冒充绑匪打电话向刘某勒索现金3万元。 2002年7月28日晚,王华锋、高放将献县两被害人的部分手指、耳朵及一封恐吓信放到文安某村王某院中,敲诈现金1万元未遂。 2002年9月4日,得知大城县某村徐某之子离家出走,王华锋、高放于2002年9月22日假冒绑匪给徐家打电话敲诈徐某现金10万元未遂。 团伙成员之一张路军在雄县因生意与张某产生矛盾,指使高全民、高放等人于2002年9月27日晚,在张某去天津送货的路上故意开车冲撞张某及妻子乘坐的三马车,致张某妻子轻伤。 法院还认定徐超包庇被告人王华锋和高放、窝藏犯罪嫌疑人高野的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