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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追缴流失国有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4:02 三秦都市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贺宝利本报披露的榆林市畜产公司府谷分公司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一事,引起榆林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榆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与财政局先后发文回复本报,表示将采取相应措施力保司法机关全力追缴已经流失的国有资产。记者9月13日下午回访榆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时,该局用以上报的7000多字的详细调查报告也已出笼。

  本报稿件见报第三天,榆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就给本报榆林记者站行文回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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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表明“韩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是明显的,我局对此问题的认识是明确的,追缴已流失的国有资产的态度是坚决的。”该局在向本报就监督国有资产流失一事表示感谢的同时,明确表态将请求司法机关对韩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一事立案侦查。与此同时,9月4日榆林市财政局也向本报榆林记者站回复,该局已向榆林市委办、政府办送承了《关于对市畜产公司府谷分公司国有资产流失进行追缴的意见》。该意见表明“报道与事实相符”,认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案”。该局决定对市畜产公司府谷分公司国有资产流失进行追缴,具体措施如下:一、迅速追缴流失的国有资产。由外经局、市财政局、府谷县政府、府谷县检察院、府谷县人民法院组成市畜产公司府谷分公司国有资产流失追缴小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程序迅速开展追缴工作。二、积极为公检法部门提供有关依据,并对市畜产公司府谷分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鉴定和财务清交工作。三、积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市经贸委对市畜产公司府谷分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四、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今后将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从制度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建议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将国有资产进行一次重新登记和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国有资产的流失。9月13日记者回访榆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时,局长白福生表示该局将建议尽快成立市级追缴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以便帮助协调司法机关尽快对韩斌一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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