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险单位将挂牌警示 省工作组兵分7路督查各地消防专项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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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4: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9月14日电】(记者吴勇加通讯员徐尚明庄友乾)对确认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将被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公安部召开的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广东分会场了解到的情况。 据介绍,今年1至8月,全省共发生火灾10167起,死亡163人,受伤231人,直接财产损
据悉,今天的广东分会场会议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各单位对照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14个方面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社会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须填写《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承诺已组织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全省各地“排查火灾隐患领导小组”还将对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对确认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经当地领导小组批准后,将以同级地方政府的名义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据了解,10月底前,“省排查火灾隐患领导小组”还将结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对各地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进行督查。 【又讯】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省政府昨天已派出7个工作组对全省各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庆庆典活动场所、旅游景点消防安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督查组将分别听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国庆前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情况汇报,到每个地级以上市抽查1个县(市、区)的1个旅游景点,2个人员密集场所和1条“三小”场所密集街道,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抽查单位自查自改,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作者:记者吴勇加通讯员徐尚明庄友乾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