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真相 “出口”劳工 骗取钱财 获嘉县劳动局原副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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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6: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电9月14日,获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故意隐瞒真相、组织所谓劳务输出、骗取钱财、导致一名劳工命丧国外的被告人都振海,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非法所得26.134万元被依法追缴。 被告人都振海原任获嘉县劳动就业局副局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8月至2003年3月,被告人都振海独立经营从事劳务输出中介工作后,在明知本人没有资格向国外直接派出
2002年11月份,被告人都振海在部分劳务人员及家属告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无工可做的情况下,为继续骗取劳务中介费,仍隐瞒事实真相,与其他务工人员签订协议,从中收取费用。都振海还先后让61名劳务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持旅游签证出国务工,致使务工人员在“阿联酋”不能合法上岗。部分务工人员劳动保护条件差,强度大,不能及时领到工资。在2003年6月15日发生了一名工人触电死亡事件,未能妥善处理,导致37名劳务人员被迫到中国驻“阿联酋”领事馆门前静坐,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另外,还有28人已向其交付费用,但未出国。被告人都振海收取61名赴“阿联酋”务工人员和28名未出国人员出国费用共计190.68万元,向“阿联酋”方汇出126万元,除去务工人员证件费、机票费、培训费38.546万元,从中骗取26.134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