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街将建“民防救援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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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6:10 大连晚报 | |||||||||
大连街将建“民防救援队”本报记者 张晓昭 实习生 黄丹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甘井子区街道社区民事防护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市73个街道、598个社区将建立起总数超过万人的民防救援队伍,以构筑街道、社区的民防体系,防范与减轻空袭灾害、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灾害。市民防办负责人称,此举“填补了我市社区民防工作的空白”。
据了解,“民防”的全称为民事防护,是政府和军事机关动员、组织群众对战时空袭灾害、平时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灾害实施综合预防与联合救援的机制。目前,我市街道、社区民防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甘井子区将率先在泉水街道、南关岭街道等9个街道建立相关机构,各街道将在本月内成立4支民防专业救援队伍,即应急抢险队、医疗救护队、治安(巡防)队和防火、灭火队,同时将过去单纯的街道防空袭方案,改为街道民事防护预案。 据悉,国际上首个民事防护组织诞生于1931年,目前已有110个国家普遍建立了民防机构。我国在几年前提出了防空、防灾一体化思想。我国民防机构最早出现于上海,辽宁紧随其后。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晓昭 实习生 黄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