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单位门口停车挨了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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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7:45 浙江在线 | |||||||||
在自己单位门口停车被罚,律师刘涛将上城区城管执法局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4月19日,刘涛上班后将车号为浙A·81369的车子停放在延安路128号耀江广厦楼下的小广场内,下班后发现一张由城管执法部门开出的《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贴在其车上。最后因小车不按划线范围停放,城管执法对刘涛处以100元的罚款。对此,刘涛认为,自己
上城区城管执法局认为,车主不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划线范围,将车辆停放在上城区延安路128号门前人行道上,违反了《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是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刘涛说,因为在自家单位门口停车,在耀江广厦上班的不少单位员工都已受到过处罚,虽心里不服,但100元的诉讼标的、3000元左右的诉讼成本,总让大家感到“划不来”。自己作为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必要为自己、更有义务为大家讨个说法,输了可以警示大家以后正确停放车辆;赢了,大家都可以不必再为停车而担惊受怕了。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 董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