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之夜 妻子坠楼自杀还是他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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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10 沈阳今报 | |||||||||
-悲剧发生在情人节之夜 -花心丈夫成重大嫌疑人 -接受讯问先否认后承认
特派记者张晓宁吕业辉文并摄 [新闻导读] 1997年情人节夜间,盘锦市双台子区居民李文红从自家六楼窗台坠楼死亡。 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介入调查后,通过推理认定李文红的丈夫郑凯是重大犯罪嫌疑人,在无法掌握有力 证据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对郑凯进行了刑讯逼供。 结果郑凯违心地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1998年9月,在杀人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郑凯被盘锦市中级人民法 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郑家人不服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最终维持原判。 在此期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当初主办此案的刑警,包括分局局长杨长宏均因另一起刑讯逼供案的东窗事发而 被检察院立案调查,随后杨长宏畏罪自杀,这使得郑凯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5年来,郑凯之母张玉兰坚信儿子无罪,并为此四处奔走。值得庆幸的是,情况反映到最高人民法院后,“最高院将 该案列为全国800件冤错案之一,目前正在审理解决中。”张玉兰说。 近日,今报记者深入盘锦对此案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将通过连续报道的方式,将涉及情感纠葛、刑讯逼供、疑罪从有 的此案完整地展现给读者。 红布·车票·小狗崽 9月10日下午3点10分,鞍山—北京的2550次列车3个多小时后将在盘锦小停。 此时,在盘锦市双台子区的一所普通住宅里,62岁的张玉兰有些坐立难安:这次去北京(上访)会有什么好消息? 200块钱能用几天?张玉兰在房间内踱着步,眉头紧锁。 屋子里安静得要命,秒针向前跳动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一只刚刚满月的小花狗紧跟在张玉兰的身后,时而发出婴儿 般的嗔叫。 张玉兰几次将狗抱起来又放下,她想把它送人,以省却自己不在家时无人照顾它的麻烦。对于这个陪伴在自己身边的 惟一的伴儿,张玉兰十分为难:“为了官司,一窝7只狗崽已经被我卖掉了6只,最后这只实在太可爱,舍不得。” 张家几乎没有什么摆设,一床、一柜、一桌。桌上盖着一块已经退了色的红布,上面书写着张玉兰上访的原因:我儿 媳李文红本是跳楼自杀,可法院却认定我儿子是杀人凶手……我相信党和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公正。 在张玉兰家里,除了一本本装订成册(每一本上都有目录)的申诉材料外,还有大量过期车票。张玉兰说,从盘锦到 北京大约800公里,她已经走了二十几个来回。 在张玉兰的衣袋里,装有3张破旧的纸。这3张纸是最高人民法院3次写给省高院“建议复查此案”的建议书。这3 张纸,张玉兰格外珍爱,在她心里,儿子的案子已经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这让她看到了希望。 李文红之死 1997年2月14日情人节,空气中弥漫着玫瑰花的味道。李文红早早做好一桌饭菜,满心欢喜地等待丈夫郑凯回 家。可晚上7点已过,李文红仍不见丈夫的踪影。 这种感觉让李文红深感不安。通过向朋友打听,李文红得知丈夫此时正在双台子区中兴大厦的舞厅陪着佟艳(女,与 郑凯相识已久)跳舞。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文红气愤至极,她找到丈夫的好友王胜利一起赶到舞厅。看到丈夫正在和一女子搂搂抱抱,李文 红十分生气,但碍于面子,李文红并没有当场争吵,而是很大方地和王胜利跳了一曲,随后将丈夫领回家。 回家后不久,李文红从自家六楼窗台处坠楼。 郑凯发现妻子坠楼后赶紧跑下楼,发现满嘴酒气的妻子一息尚存,连忙将其抬上车送往医院急救。半个小时后,李文 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郑凯在李文红娘家人的提醒下报警。 李文红死亡当晚,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以“太晚了”为由拒绝出警,直到第二天,杨云孝大队长才带着 几名刑警介入调查。通过对作案时间、地点及动机的分析,刑警们把目光锁定在案发前曾和李文红有过争吵的郑凯身上。 自杀与他杀之争(一) 对于儿媳李文红的死亡,张玉兰坚信儿子是无辜的。在张玉兰眼里,儿媳的自杀倾向由来已久。 1990年12月,怀孕5个月的李文红由于行动不便,在自家的地板上绊倒,左眼恰巧磕在屋里的玻璃瓶上,结果 导致左眼永久性失明。 此后不久,在盘锦市石油化工厂任化验员的李文红被迫下岗。这两件事对李文红的打击颇大,再加上丈夫郑凯常年在 外包工程很少回家,性格开朗的李文红开始变得偏激。 1996年8月,一个人在家的李文红就曾有过“自杀”的经历。那次“自杀”,让邻居谭建珍记忆犹新。喝醉酒的 李文红选择了服毒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由于发现及时,最终被邻居救了下来。 对于李文红的那次服毒,邻居谭建珍至今仍不能理解,在她看来,李文红与郑凯夫妻两人一直关系融洽,从未听过两 人吵架,更不用说是动手了。 而同样能证实李文红有自杀倾向的还有郑凯的同事王胜利和郑凯的大哥郑宏。 李文红死亡当晚,曾哭着打电话给郑凯的好朋友王胜利。王胜利怕自己一个人去会引起误会,就顺便叫上了郑凯的大 哥郑宏。两个人赶到李文红家时,发现李文红坐在地上连哭带嚎地唱卡拉OK,旁边是喝空的酒瓶。 王胜利上前劝阻并拔下卡拉OK的插头。这时,李文红突然大喊“我不想活了!”随后跳上床,拉开窗户,将身子探 向窗外。郑宏见状,上前一把将李文红拉了下来。之后,便是王胜利陪她一起去找郑凯。 和几名证人纷纷站出来作证相比,张玉兰更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儿子的清白。当年郑凯与李文红相恋时,郑家人曾因李 家在农村而坚决反对,但郑凯却非李文红不娶。 婚后两人感情融洽,而郑凯对岳母更是孝顺有加,基本上是有求必应。在李文红死后,郑凯曾积极抢救,主动报案, 没有任何杀人的迹象。 自杀与他杀之争(二) “李家之所以一直想方设法地认定我儿子是凶手,无非是想独占我儿子留下的两处房产。”按照张玉兰的理解,李家 不愿接受女儿自杀的结果,是因为他们一直在觊觎着李文红剩下的财产。 显然,张玉兰对儿子无罪的论断,并不能得到李文红娘家人的认可。提起当年小女儿李文红的死,74岁的郑百芝至 今依然不能释怀。“肯定是郑凯害死我女儿的,他和那个叫佟艳的女人通奸已久,早就想甩掉我女儿这个包袱。”和张玉兰的 说法相反,郑百芝谈到“杀人凶手”郑凯时,眼神里总会闪出一种仇恨的光芒。 在郑百芝的心里,女婿郑凯是个十足的花花公子。“别的不用说,我有记录的,郑凯嫖过的女人就有18个。”为了 证明郑凯的“罪证”,李文红的姐夫提及了几年前的一段往事:“1995年,郑凯曾经在外地嫖娼被公安机关扣留,后来是 我拿钱去把他赎出来的,当时我的脸都丢尽了。” 对于女婿郑凯,郑百芝也承认他一直对自己和家人很好,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李家人对郑凯的“花心”能够包容的一 个原因。“郑凯的孝顺我永远都承认,但所有的好都抵不了我女儿鲜活的生命。” 至于张玉兰说的“觊觎财产论”,郑百芝尤显气愤。“当年,是她找到我们,让我们放过她儿子一马,条件是给两万 块钱和一处房产,但我们没答应。”郑百芝还一再表示,家里是穷,但穷也有穷的志气。 郑凯突然认罪 郑家和李家各执一词,口水仗打得不亦乐乎,亲情也在唾液纷飞中土崩瓦解。而此时,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 审讯却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在最初的两次笔录中,郑凯否认自己杀妻,并对当时的情形做了详细描述———当晚我随李文红回到家属院楼下后, 我去50米外的路边停车,李文红一个人先上楼。当我追上楼后,发现家门没有锁,就直接进了门,并去卫生间小解。当我从 卫生间出来后,叫了李文红几声,她没答应,后来我才发现李文红站在窗台边上,随后就跳了下去。 7天过后,正当张玉兰等待着儿子无罪释放时,刑警大队大队长杨云孝却带给她一个让她吃惊的消息。“你儿媳不是 跳楼自杀的,你儿子郑凯已交代了杀妻的全部罪行。” 在公安局提供的最后两次审讯笔录上,张玉兰看到了儿子的供述——回家后,我用右拳打李文红的太阳穴,用右脚踢 李文红的腿。见她昏迷了,就把她拉到卧室的窗台旁,然后,用左手托着她的屁股,把她抛到楼下……我当时喝了点酒,一时 冲动就违了法。另外,我的姘头佟艳想和我结婚,李文红是障碍,离婚的话,李文红还要分我一半财产,为了达到既与佟艳结 婚,又不损失财产的目的,我就把李文红杀了。 在整个审讯笔录的最后两行,张玉兰请来的律师发现了有点“与众不同”。在所有的讯问之后,办案刑警特意强调了 一句,“我们在办理你涉嫌杀人一案的过程中,有无违法的事情发生?”郑凯回答说:“没有任何违法的事发生。” 这个画蛇添足的问题,让张玉兰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兆头。(未完待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