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官司“战火”重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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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3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不久前,《暗香》的词作者陈涛就著作权问题分别将沙宝亮、现代力量公司及曾涉案商业演出的几家举办单位告上法院。昨日下午,朝阳法院首次公开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陈涛的代理人请求法院让沙宝亮作为证人出庭,法院未作明确表示。陈涛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当庭播放了沙宝亮在“同一首歌走进富阳”演唱会上的演出VCD,认为作为签约公司的现代力量公司和承办单位之一祥宇文化中心侵犯了陈涛的表演权和获酬权。
现代力量公司的代理人认为,沙宝亮和现代力量公司之间并非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沙宝亮的民事责任不应由现代力量公司来承担。凡是中央电视台邀请沙宝亮演出,公司均同意沙宝亮以个人名义去演出。另外,现代力量公司对沙宝亮是否在“同一首歌走进富阳”演唱会上演唱《暗香》并不知情。祥宇文化公司辩称,该公司仅起到联系几位歌手演出的作用,且没有任何合同,因此不存在侵权责任。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