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装卸收费标准昨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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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0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从斌)我市超限超载车辆的装卸保管费的收费标准昨日出台。卸载货物的前3天,政府将提供免费保管。 具体标准是:货物卸载为每吨5元,装载为每吨7元,超过免费保管3天后,保管费每天每吨3元。使用吊车、叉车装卸的,按照工程机械的台班的定额标准协商收取。
文件同时明确规定,对依法认定超限超载的车辆,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对车辆超限超载,自行卸载确有困难的,提供卸货、装货和保管等服务的,按照就近服务、合理有偿原则和上述标准收取服务费。 市物价局官员强调,提供服务的各个装卸点必须按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对强行提供装卸服务,乱收费的行为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举报。(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