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内部工作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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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51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昨天,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合发文,公布了行政许可项目内部工作程序目录。以下3类情况为行政许可的内部工作程序:一是决定权在上级行政机关,需要本市行政机关受理的项目;二是决定权在本市其他行政机关,法律、法规原则规定要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的项目;三是在行政许可项目决定过程中,有关行政机关参与,作为其中一个工作环节的项目。经过严格清理、审核,共有88项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没有决定权的项目,依法作为内部工作程序,并对外公示。
作者:记者 赵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