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8·16”特大绑架杀人案两嫌犯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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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0:17 燕赵晚报 | |||||||||
索得179万赎金仍撕票 本报讯(燕赵晚报记者冬子通讯员丁立辛)绑匪在得到179万元的赎金后,仍残忍地将人质杀害。9月6日,由省委政法委督办的涞源“8·16”特大绑架杀人案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张家口蔚县落网。
8月25日15时许,保定涞源县城区小北关村村民贾某报案称:其兄贾金明8月19日给他打电话,让其分三次向指定的一张金穗卡内汇款179万元。他按照哥哥的要求打入这笔钱后,他的哥哥便没了任何消息,他怀疑哥哥被人绑架。接到报案后,涞源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对此案进行调查,并将刘冠军、邓永亮列为绑架案重点嫌疑人。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发现,刘冠军与李丙州联系频繁,且掌握了李丙州藏匿在张家口蔚县的情况。 9月6日10时许,在蔚县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蔚县一洗浴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冠军、李丙州,并从刘身上搜出2万余元现金及一张存有47.6万元人民币的金穗卡。经连夜突审,刘冠军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8月16日晚,刘冠军与闫建立经过多次踩点后,伙同邓永亮在该县某小工厂附近的路上用石头设置路障。当贾金明驾车经过此地,下车搬石头清除路障时,刘冠军等三人将其挟持到该县北石佛乡牌坊村谢某家,逼迫贾金明用手机向其家人索要现金并汇到指定的金穗卡内。8月19日至23日,刘冠军先后从涞水县、保定市支取现金131.4万元,并抢走贾金明车上的3万元现金。8月22日,刘冠军、闫建立、邓永亮用木棒将贾金明打死后分赃潜逃。目前此案另两名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