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砍伤老父“情人”被判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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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1:27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朱道海 陈语智 记者 帅勇)因父亲与邻居老太交往密切,兄妹二人为了给母亲讨公道,竟然将老太打伤。日前,溧水法院判决这对打人的兄妹赔钱。 今年65岁的溧水人贾老汉常帮助邻居、年过五旬的万老太做些农活。时间一长,两人竟产生了感情。迸出了“火花”后,贾老汉对家中的事不管不问。贾老汉的老伴因为胆小,
万老太受伤后,随即住进医院治疗。出院后,万老太将贾氏兄妹二人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引发纠纷并打伤原告应当承担此案的大部分责任,原告拿刀砍人,也应当承担小部分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贾氏兄妹二人承担损失2600元。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