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举报贿选久无结果 民政局法庭败诉被判履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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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4: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5日电据法制日报报道,怀疑村委会换届中存在贿选,向县民政局反映又久无结果,陕西省大荔县城关镇西关村301名村民一纸诉状将县民政局告上法庭,并在一审中胜诉。 今年1月1日,西关村开始村委会换届选举,两次选举结果差异很大。选举前,村里有人到一些村民家声称“需要几张选票,按我说的选票样子填,填一张给50元”。
随后,王建仓等数十名村民将这一情况两次反映给大荔县民政局,但该局没有对群众反映的贿选问题进行调查。西关村301名村民认为大荔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遂于4月12日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大荔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确认并宣布西关村村委会选举结果无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合阳县人民法院受理。 合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认为,大荔县城关镇西关村王建仓、孙新明、王兴文等301名村民对该村在第五届村委会选举中出现的贿选问题,两次向大荔县民政局负责人和主管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口头举报,县民政局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群众反映的贿选问题受理后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确认。 前不久,合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大荔县民政局在判决生效后20日内对群众反映的贿选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确认。(台建林) | |||||||||